

招生就业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招生工作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综合办公室(校友工作站、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学籍管理)、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国家交流合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就业的全面工作。
2.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有利的招生、就业政策。
3.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招生、就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全年工作总结,为学校专业发展建设提供依据。
4.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制度及相关招生文件,协助编制、落实年度招生计划。
5.负责协调、指导、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及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6.负责统筹实施普通高考网上远程招生录取工作。
7.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报到的牵头组织工作,做好生源信息统计、分析,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8.负责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制度及相关就业文件。
9.负责做好国家就业政策宣传、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各系就业人员培训工作。
10.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推荐工作。
11.负责组织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设,审核来校招聘单位资质审核,规范开展校园专场招聘会、大型校园就业洽谈会。
12.负责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
13.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回访,组织对用人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调查,撰写编制毕业生就业年度质量报告,并对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科专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
14.负责开展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15.做好校友会联系工作,做好校友基金会管理,协助校友返校开展联谊活动。
16.负责组织对各系进行就业创业年度考评工作。
17.负责学校涉国(境)外合作项目、国际交流等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